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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迁户口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2025-01-04 18:20:10 | 趣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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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迁户口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目前上海市针对本市居民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是,如果属于烈士子女,高考的时候可以直接加20分,少数民族转移到上海市的考生、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子女,高考的时候可以加5分,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子女高考时可以加10分。

一、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趣学号

1、烈士子女,加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户口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2、少数民族,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归侨、归侨子女,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上海市侨办。

4、华侨子女,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户口所在区侨办证明。

5、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上海市台联会。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置部门证明。

二、哪些情形可以直接办理上海户口?

1、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4、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5、企业家。

三、在上海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简单来说,有上海户口也不代表子女在考试的时候就一定可以加分,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对于在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想要办理上海户口的话,上海目前规定的落户政策非常严格。

中介迁户口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 。
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
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
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
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
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
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
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
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
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中介迁户口高考加分政策 上海户口加分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全称:万博科技职业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3000名,其中面向高中毕业生120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1600名,面向退役士兵200名。

注:实际招生专业和人数以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终核定的为准。

六、招生对象具有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七、报名资格已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扩招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八、报考要求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考报名网站 报名,并同时填报我院志愿。九、专业培养要求报读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可选择参与我院与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校企合作订单班,其要求考生形象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2M,女生不低于1.62M。报读我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学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2M,女生不低于1.62M。我院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均无要求。十、报考我院时间节点及事项安排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等报名考试流程,具体安排如下:1、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高考报名网站 报名,并同时填报我院志愿;2、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3、2020年6月3日,我院查询参加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对象名单;4、2020年6月4日,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中职升学考生,中职扩招生到我院官网(www.wbc.edu.cn)查询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5、2020年6月6、7、8、9、10、15日,每日8:00-20:00,考生参加“线上测试”进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6、2020年6月5、6、15日,每日9:00-17:00,考生参加“线下测试”进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7、2020年6月16日,我院网站 公示我院预录取考生名单;8、2020年6月16日,我院将预录取考生成绩及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9、2020年6月17日-19日,被我院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 进行录取确认。10、2020年6月22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十一、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录取实施办法1、所有填报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2、依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即取得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将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3、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地点:①选择“线上测试”的考生:登录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线上测试”平台,参加线上测试。②选择“线下测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在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校内测试。4、中职毕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5、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十二、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录取规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集体研究,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我院在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应历届普通高考考生测试录取规则(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政策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2)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不服从,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升学考生,中职扩招生录取规则(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政策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2)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不服从,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3、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十三、考生确认录取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0年6月17日-19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十四、录取结果查询正式录取名单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 )查询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十五、招生监督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在我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1-65320297,也可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考生在我院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六、颁发证书: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十七、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1)分类招生考试费120元/生。(2)我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我院文理兼招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艺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十八、新生待遇1、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我院设有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人)、勤工俭学等。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等,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一等助学金1000元/人,二等助学金500元/人。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十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65316726、65327566电子邮箱:wbc@wbc.edu.cn 学院网址: 万博-莱佛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址:www.ahwbedu.net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wbcedu二十、其他须知:我院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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