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2-13 10:38:26 | 趣学号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3010555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趣学号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15年新疆高考新政策

您好,新疆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实施七项改革新举措:
新举措主要包括调整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推进完全平行志愿改革及调整批次志愿设置、调整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招生计划志愿设置、调整民语言数学单科限分政策、调整双语班英语考试时间、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等。详情可参考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南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530;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578168;网址: ,电子邮箱:zs@ usc.edu.cn。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和卫计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第六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有68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地区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同时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处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大类(专业)。录取大类(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总分(包含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大类(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安排适宜大类(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相关招生录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受相关岗位对毕业生身高限制影响,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并对其实施经济资助与成长扶助相结合的“双助计划”,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核动力奖学金、中国铀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对临床医学专业设置竞争性奖学金, 50%学生免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校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趣学号

安微中考二女户有没有加分

趣学号(https://www.quxueh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安微中考二女户有没有加分的相关内容。

安微中考二女户没源含有加分

详见:

安徽省散裂毕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

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冲芹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以上就是趣学号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趣学号。更多相关文章关注趣学号:www.quxuehao.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新疆高考新政策(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新疆旅游高考加分政策 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旅游高考加分政策 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第二章计划说明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

2024-11-28 14:47:55
湖南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工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语译名:HunanUniversityo

2024-12-14 23:47:15
浙江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浙江省高考政策最新解读
浙江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浙江省高考政策最新解读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

2024-12-18 16:34:58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020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

2024-12-23 10:02:30
南京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

2024-11-08 23:56:52
杭州医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杭州医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杭州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024-10-22 04:59:46
新疆高考舞蹈生加分政策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高考舞蹈生加分政策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中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

2025-01-12 17:01:09
长宁高考加分政策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长宁高考加分政策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二、就读校址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0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2024-10-22 05:40:13